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二六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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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89-10-04

時間:15: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四○二會議室

主席:許乘水德劉乘兆田

紀錄彙整:鄭元梅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一二五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原卑南都市計畫部分)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都市計畫(部分工業區、綠帶為機關用地及部分機關用地為住宅區、停車場用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鳳山市都市計畫一部分類帶工業區為機關用地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新店都市計畫民權路南側住宅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擴大及擬定高雄市港埠東北側都市計畫(倉儲區)案
  2. 第二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捷運總統新店線工程變更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案○
  3. 第三案:台北市政府酌為變更台北市南港區、木柵區、大安區部份土地為高速公路用地計畫案
  4. 第四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北投火車站附近部分停車場、道路、綠地為道路、人行步道及廣場用地計畫案
  5. 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木柵區指南路一段南側、木新路二段東側部方公園用地計畫案
  6. 第六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南港區基隆河以南、向陽路以西、忠孝東路以北三、南港區及松山區界線以東附近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7. 第七案:台北市政府函為擬(一)修訂新店溪右岸堤防(福和橋至萬慶街口段)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8.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保護區道路用地)案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住宅區、道路用地、貨物轉運中心為溝渠用地)案
  10.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台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零工五書圖符更正乙案
  11. 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一部分住宅區為機關用地一案
  12. 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東北角海岸風景特定區(貢寮地區)主要計畫(部分公園、乙種住宅區、機關用地為道路用地、部分公園用地為機關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