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26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擬定新店都市計畫民權路南側住宅區細部計畫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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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261
案件id
MOIO3261-2-005-9cb5fb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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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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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三二四次會議決議:(一)本變更計畫案引用之法令依為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理由顯欠充分,如該主要計畫規定之內容執行上確有困難,應請擬定計畫機關於該地區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併予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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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店市委市計畫之細部計畫應請儘速擬定,以利計畫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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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地區未擬定細部計畫前即予發達百分之八十,有欠妥當,應請台灣省政府予以查處。ㄧ在案,該准該府七八府建字第九四一九五號函依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報請覆議,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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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仍維持本會第三二四次會議決議,惟台北縣府如認為該主要計畫定之內容確有急切變更之必要時,可速即依法辦理局部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