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01-審議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包括龍井鄉部分)(部分業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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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01
案件id
MOIO3301-4-008-87bc2c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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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七〇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八年十二月五日七八府建四字第一六二八四六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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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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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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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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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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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未將計畫書、圖、審核摘要表之計畫案名不一致,及審核摘要表變都市計畫法令依據漏列,應請查明修正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