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21-報告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東市擴大暨修訂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專案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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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21
案件id
MOIO3321-2-003-3d165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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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曾前經本會第三二九次會議決議:「本案涉及範圍廣泛,為審慎起見,組成專案小組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開專案小組經簽奉主任委員批示..推請李委員如南、楊委員重信徐委員應秋、曾委員星、胡委員俊雄等組成,由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並於本(七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前往實地勘查,舉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爰致結論,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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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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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公三」公園用地係本計畫區西北側之社區公園,屬社區性之遊惠施,除東北角舊有聚落範圍部分,同意變更為住宅區外,其餘仍維持原計畫為公園用地,俟該地區將來之發展情形再予通盤檢討考量變更二、更生路以南之水溝用地據台東市公所說明,已無排水功能,同意變更為綠地,並應延伸至鐵路用地,以維護市區整潔,美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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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運動場用地(目前供中廣台東台使用之土地)擬變更為文教區,應維持原計畫,以維該用地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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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三三、「公八」用地變更為商業區及停車場用地部分,同意照台東縣政府研提整體開發構想,變更為商業區作整體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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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東女中用地東北角○.○九公頃擬變更為住宅區,將影響該學校使用地之完整性,應予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