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三二次委員會議紀錄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日期:1990-05-23

時間:14:30:00

地點:本部營建局第一會議室

主席:許水德劉兆田代、

紀錄彙整:郭元梅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人員:(請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三十一火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豐原主要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東市擴大暨修訂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方專案通盤檢討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部分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停車場用地、行水區)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一部分農業區為公用事業用地(天然氯地一一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仁義潭風景特定區計畫內部分農業區、遊樂區為道路用地、部分農業區、道路為保護區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楠梓區部份河道用地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灣子內地區都市計畫部分保存區為市場用地、停車場用地及道路用地一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區(旗津區部份機關用地為保存區一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區內旗津區部分住宅區及加油站地為市場用地)案
  5. 第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變更淡水線鐵路沿線土地為交通用地計畫案內號編四十交交通用地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案。
  6. 第六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木柵區木新路二段二九九巷西側公園用地為抽水站用地,恆光橋北側部份機關用地為公園用地及變更部份機關用地分配使用計畫案
  7. 第七案:台北市政府函為修訂基隆河、三張犁水溝下游(松山段部份)忠孝東路、基隆路所圍地區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8. 第八案:台灣省政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電路鐵塔用地)案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七堵暖暖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公園用地、保設區為機關用地)案
  10.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部分港埠用地為道路保護區為道路及港埠用地、道路為港埠用地及保護區一案
  11. 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中興新村(含南內轄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12. 第十二案: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包括龍井鄉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港埠用地建設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斗六(大潭地區)都市計畫(部分體育場用地為機關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