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7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一部份保護區為自來水事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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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71
案件id
MOIO3371-4-004-1923bd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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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八八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九月六日七九府建四字第一五八四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函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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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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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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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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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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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照案通過,並請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確實在意本案配水池水質之檢驗監測,以確保飲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