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7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雙更高雄市四子子底地區都市計畫八八153號、八八155號、八六號、八七號、八八號、九一七三號、九一七四號及九七二七五號道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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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71
案件id
MOIO3371-4-015-95c85e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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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一一八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七十九年七月五日七十九高市府工都字第二二二四○號函被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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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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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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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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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劃設為住五之住宅區應修正為住四,其容積率不得超過三○○%,其餘準照高雄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面報由內政部選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