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7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臨海特定區(第九期重劃區)內面臨八公尺以下(包括八公尺)建築時應退縮四公尺前院之規定為免退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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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71
案件id
MOIO3371-4-018-d88d1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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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委會第一一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七十九年十月十六日七十九高市府工都字第三四一號函檢附計審查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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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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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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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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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高雄市政府納入該地區通盤檢討時再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