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91-報告事項-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豐原主要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五、六、七案申請複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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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91
案件id
MOIO3391-2-014-8865d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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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變更豐原主要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乙案前經本會第三三二次會議審決,有關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五、六、七案,因該等公園用地均屬該鄰近地區不可缺少之公園用地,爰決議應予維持原計畫,全案並經本部七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台內營字第八四二八九四號函准予備案在案,惟台中縣政府以上開三案執行有困難,經台灣省都安會第三九四次會議密決,准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十二月七日七九府建四字第一二〇三〇號函檢附複議理由申請複議到部,經提本會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三八次會審議,因時間不足爰暫緩審議,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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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公八」及「公十二」擬變更部分,准照台灣省政府覆議意見通過,「公十一」部分請轉知台中縣政府於一個月內依「公八變更條件,協調所有地主同意後再準變更,否則仍維持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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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地,其餘仍依本會第卅三二次會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