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91-報告事項-第十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六案第一次通盤檢討(台灣省部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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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91
案件id
MOIO3391-2-016-aba04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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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會第三二二次會議審決略以:「一、本案瓦斯用地內計畫道路之變更,應請台灣省政府協同經濟部工業局就高弘、欣雄兩家公司用地需求與安全標準,研提解決措施報內政部後,再行提會討論,在案,於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府建四六字第一六二九二O號函檢附台灣省都委會第三八七、三九五次會議審議結果到部,特再提請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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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仍維持本會第三三二次會議決議,並退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備一、准照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府建四字第一六二九一〇號函所提意見,修正一瓦斯設施用地及其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並變更迴邊綠地及道路用地為瓦斯設施用地,同時,於東側變更部分農業區為瓦斯設施用地;但該等瓦斯設施用地僅得為瓦斯槽及其必要之附屬設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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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余委員政憲轉請老進君陳情變更鳳山七老爺段一一六六一一六二等地號土地都市計畫農業區為加油站乙案,據台灣省政府及高雄縣政府列席代表說明該地區確有增設加油站之需,且位置適當,同意變更為加油站專用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