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391-報告事項-第十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花蓮(美侖新市區、舊市區、西部地區國慶地區(都市計畫)原花蓮市計畫舊市區及美侖新市區部份)(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審案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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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391
案件id
MOIO3391-2-017-d4dd0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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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六四、三八O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七十九年十月八日府建四字第一五九八○四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及本部7611.10.台內營字第五五○○一九號函三、檢討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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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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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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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請台灣省政府就花蓮縣政府八十年二月二日府建劃字第一二七九四號函所陳意見及有關資料,詳予查核,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