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0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郡市計畫(郡分工業區為住宅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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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01
案件id
MOIO3401-4-012-eeaeb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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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參委會第三九一次會議議後修正通過,並准19-10台灣省政廳七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七府建四字第一六一二八五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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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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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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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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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六、榮經發奉主任委員核可請李委員如南、英、委員華勳、楊委員重信、黎委員勁雄、徐委員應秋、陳委員永仁、張委員世典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上開專案小組業於去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實地勘查,擬行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研獲具體意見,特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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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土地及此鄰之工業區依其發展現況及土地利用價值,已不宜再作傳統工業使用,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新竹市政府考量新4市及其鄉會區整體發展趨勢,並併入辦理全市工業區通盤檢計,並為提升各該地區之環境品質,應於計書內載明有關環聲音影響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