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21-審議事項-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八卦山脈風景特定區計劃(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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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21
案件id
MOIO3421-4-016-364e71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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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九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三月十二日府建四字第一五八一七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函報請核定業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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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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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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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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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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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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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編號九,變更農業區為安老專用區部分,如經省社會處同意有案,准予變更,否則維持原農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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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編號十四,農區變更為微波站用地,應修正變更為電業用地,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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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編號十六,有關道路用地變更為非都市用地部分,應修正變更為「保存區」,以資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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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編號十七,准照台灣省都委會八十年五月十日台省都宇案九第二一九四號函樹南投縣政府所提修正意見通過,並予修正變更為「郵電用地」五變更編號二十一,應維持原計畫為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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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變編號二十二,應予變更為廣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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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變更編號二十三,擬變更農業區為運動場用地部分,應予變更為文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