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21-臨時動議-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份保護區為垃圾場用地,部份住宅區、保護區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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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21
案件id
MOIO3421-6-020-5e940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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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五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五月九日、八十府建四字第一六二○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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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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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如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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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如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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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錄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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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照案通過,惟對將來垃圾處理廠可能產生之公害及對生態之影響,應請嚴實作好防治工作並選舉免污染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