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71-報告事項-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一)愛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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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71
案件id
MOIO3471-2-006-e8111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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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前經本部都委會第三四一次及三四二次會議審決在案,經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九月二十一日府建四字第一七二一一三號函檢送複議計畫書、圖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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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覆議案變更內容及審議情形詳如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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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申三(一)案第三案學校用地住宅區同意變更理由一、按原計規三條甲未項第三係班其,計一文二型規過第六條各合,提已四百坪中○公共設施空地,則操場校舍操場教室尚項。員教樓數對計小數數校舍公債二三層亦(五作不面五○)坪,核准依意見通過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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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準照臺灣省政府申覆意見通過,併請該府依本會第三四一次及三四二次會議審議之決議文修正計畫書,嗣後,報由內政部遞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