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四七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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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1-10-28

時間:14:3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吳兼主任委員伯雄、潘委員兼執行秘書禮門代

紀錄彙整:鄭元梅、劉培東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三四六次會議紀錄。吳秉主任委員伯雄潘秀英員秉執行秘書禮門代紀錄:劉鄭元梅培東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第一次變更)計畫通盤檢討文中五預定地覆議案
  2. 第二案:臺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份工業區為機關用地)說,明:一、本案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十月一日八十府建四字第一七二一七六號函檢附計書圖、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六龜彩蝶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案檢討。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知本溫泉風景特定區計畫—外溫泉部分。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都市擴大修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一)愛議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澄清湖特定區計畫(部分綠地、農業區為水溝用地)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清大)、保護區、墓地、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地區及八斗子地區都市計畫(一)部分住宅區為學校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