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7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清大)、保護區、墓地、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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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71
案件id
MOIO3471-4-008-72ed0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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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員會第四○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八十府建四字第七二一六○號函附計畫書圖及審議綜理表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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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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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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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本案計畫書、圖及案名應修正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案要計畫(部分:學校用地(清大)、保護區、墓地園用地為道路用地,2.道路用地為公園用地。)案」,並退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