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91-審議事項-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工業區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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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91
案件id
MOIO3491-4-013-067c89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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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安會第四○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邀请省政府八十年九月十二日八十府建四字第一七〇六〇六驗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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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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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獎勵方式範圍:詳計畫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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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五、公民團體所提意見:(一)六案發奉主任委員核可由劉委員俊雄、彭委員亞信、張李家祝、李委員逸民、王委員杏泉組成擬案小組,並由胡寅後雄勉召集人上開案小組業於去八十一年十月十二日前往貫池勘並舉行專案小組籌畫會議,獲敦其餘意見,特提會討。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