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491-審議事項-第十三案:台北市政府為修訂北投至桃源國中以來,中央以北地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及擬訂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區(住10.)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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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491
案件id
MOIO3491-4-017-d11132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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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八十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三四五次會議審議決議:一、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準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辦理,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一、同意外交部八十年八月二十一日外(80)總管字第八〇三三二三三一七號函及外交部列席代表補充說明意見,將北投區秀山段或小段一○○一,○四三地號「機關用地」(電台使用)及同小段一○三九、一○三九|三、一○四二地號等呂洲崎零地,變更為「機關用地」職務輪窒舍使用)。二、同。惡刑除釋說明書七、(四)有關「政戰學校(四兩側)保留地變更為住宅區部分,建築物面臨政戰學校方向禁止開設窗戶之規定。惟為應軍事安全需要,建築物高度仍不得超出十五公尺,採取封閉式屋頂並不得利用。三、同意國防部列席代表所提意見,將陸軍經供處所有、使用中之北投區挑源段一小段第三種住宅區土地,變更為「機關用地」(軍事使用在案二、茲准台北市政府八十一年一月十六日府工二字第八一○○三四九六號函檢送修正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對於本部郵委會決議二部分業巳修正,決議一、三部分,均備敍明其變更內。容參照外交部八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80)總管字八〇三三一九九號函及陸軍第一營產所八十年十月二十二日復飛字第二七三二號函辦理,將部分時零土地亦一併變更,查其修正後變更範圍,內容核與本部都委會決議一、一略有出入,為審慎起見,特再提會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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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機關用地」(電台使用)變更為「機關用地」(職務輪調寄宿舍使用)部分,應予修正為「機關用地」(外交部使用一外,其餘準照台北市政府八十一年一月十六日81府工二字第八○○三四九六號函檢送計畫書,圓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審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