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01-報告事項-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行水區為道路用地,部份道路用地為農業區、行水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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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01
案件id
MOIO3501-2-005-2fdb6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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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第四〇〇次會議審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一月四日八十一府建四字第一五四一二五號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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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今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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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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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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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道路用地變更為農業區、行水區部分,應維持原計畫,俟將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予檢討變更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