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01-審議事項-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主要計畫(第一、對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暫予保留方案辦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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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01
案件id
MOIO3501-4-010-fa0a3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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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八十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三四○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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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立法院張安員堅華來函及黃勝榮君等陳情,請將基隆市信一路二十公尺縮小為十五公尺寬度或利用田濁水溪河拓寬三公尺乙節請台灣省政府就其陳情書逐點詳加研議;並針對信一路之交通功能(包括運輸需求及能量)實際運輸能量、信路縮小寬度或維原寬度對民眾權益之比較、道路徵收辦理情形及民衆意向等擬具書面意見送部後,再行提會討論決定。三、編號2.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各區,留待下次會議討論決定外,其餘業已審決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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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年六月二十四日第三四三次會議決議:ㄧ、立法院委員堅華及黃勝榮再次籲請將基隆市信一路二十一公尺縮小為十五公尺寬度之書面資料,送請台灣省政府轉知基隆市政府逐點再詳加研議並援具書面意見送部後,再行提0-9會討論決定。二、編號2.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留待下次會議討論決定。以及八十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三四五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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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法院張華及黃勝榮君陳請將基隆市信一路二十一公尺寬度縮小變更為十五公尺乙節,應請台灣省政府轉知基隆市政府研提田寮河整體利用計畫到部後,再行提會審議。ㄧ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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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茲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一月十四日八一府都一字第一五四三一〇號函研提意見到部,特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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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左列二點,暫予保留,並於計畫書圖上標明,暫予保留,另案辦理以外;其餘仍依照本會第三四〇次會議決議,退請臺灣省政府修正計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先行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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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編號2.公園用地變更為住宅區部份,請參照本會專案小組審查意見,研提具體可行之事業及財務計畫,另行報核。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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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該府轉知基隆市政府迳依決議製作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