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31-報告事項-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坎新市鎮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工業區、住宅區、貨物貨運轉運中心區、綠地、公園用地、學校用地、道路用地為河川區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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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31
案件id
MOIO3531-2-004-e3a110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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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十二次會議審議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七月一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六六五○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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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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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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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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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