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31-審議事項-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壢地區)都市計畫(將私有地部分農業區、加油站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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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31
案件id
MOIO3531-4-013-41fce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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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二六次會議審議修正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六月四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六四九九三號函檢附件書圖等報請核定俟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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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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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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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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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省都委會紀錄人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