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3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部分住宅區、道路地為社教機構用地(老人活動中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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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31
案件id
MOIO3531-4-023-29fe96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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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高雄市都市委員會第一四一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高雄市政府八十一年十月二日八十一高市府工都字第一九七三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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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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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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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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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綜理表。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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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准予通過,惟查本案變更計畫內容尚涉及部分道路用地變為住宅區,應退請高雄市政府修正計畫書圖,將案名修正為一變更高雄市苓雅區五權段部分住宅區、道路用地為社教機構用地(老人活動中心)暨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案後,報由內政部遞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