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報告事項-第一案:台灣省政府酋烏雙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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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2-002-896fc7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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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七三、三七七、四一五、四三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十月一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七三七六七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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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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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檢討計畫範圍:詳細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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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檢討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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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對人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〇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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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變更編號十五、十九兩案暫予保留及下列各點外,其餘準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選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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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案變更編號一之一、四及八、十一、十四之一、十七、業於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內變更,並發布實施在案,兹列入變更內容○(一)變更編號一、二、五、六、七、十、十二維持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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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編號十六,原則同意,惟將來該地區之建設應與周邊公園建設景觀相互調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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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編號十五、十九兩案,請台灣省政府就現有建物核發執照錯誤情形,補充具體資料,提會說明後,再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