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五六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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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92-11-27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營建署第一會議室

主席:吳兼任委員伯雄

紀錄彙整:洪嘉宏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

案件:

宣讀事項
  1. 六、宣讀本會第二五五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酋烏雙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酗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研議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部分埔墘地區通盤檢討)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石門水庫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桃園都市擴大修訂計畫(第一期)內公共設施保留地專一、案經檢討,變更內容綜理表第三案及人民陳情意見綜理表第1、2、4、5、7、8、10、14、15、16、17、22、24、25案復議案。
  6. 第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一部分住宅區、工業區、鐵路及道路馬排水溝一案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永和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道路為綠地)(瓦磘洲東支流整治計畫)案
  8.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道路、水岸發展區為結地及住宅區為道路)瓦晉溝東支流整治計畫)案葉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中和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商業區為變電所用地
  10.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酉烏變更日月潭特定區計畫(一)機十五用地為觀光文化遊憩專用區,部分機十三、機十四、綠地、停車場用地為道路一案
  11. 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東埔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2. 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小野柳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
  13. 第十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坎圳市鎮都市計畫一部分類業區為道路、機關用
  14. 第十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工業區為電力事業用地方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一○七三地號為機關用地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臨埤區都市計畫(部分公園用地、部分停車場用地為機關用地)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大林蒲地區都市計畫(部份農業區為綠地中油大林潛厝安全隔離綠帶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部分高雄市高坪特定區第二期發展區主要計畫並擬第十二期發展區細部計畫案
  5. 第五案:高雄市政冨為變更高雄市大坪頂特定區部份道路用地為綠地並變更高坪特定區部份住宅區為道路用地、自來水事業(配水塔)用地及加油站用地為住宅區案。
  6. 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高坪特定區第二期發展區主要計畫(部分工業區綠地及加油站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一案
  7. 第七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都市計畫高雄加工出口區(原)乙種工業區為加工出口特定專用區案。
  8. 第八案:國防部函為變更及擴大金湖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複議案。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部分農業區為公園用地(台中郡會公園及道路用地一案
  10. 第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部份住宅區為變電所用地暨部分機閒用地為住宅區、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一案
  11. 第十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學校用地「文小」為學校用地「文
  12. 第十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商業區、住宅區為機關用地)
  13. 第十三案:台灣省政府西烏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高速公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安¶
  14. 第十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文高十二學校用地及部分(公.(一五)公園用地為市場用地(批)案
  15. 第十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一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及道路用地為農業區一案
  16. 第十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計畫(部分高密度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
  17. 第十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社教機構用地為變電所用地及變電所有地為社教機構用地)辦理。
  18. 第十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鹽田用地為「文大五」大專院校學校地一案
  19. 第十九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東區(虎尾寮、後甲、竹篙厝地區)細部計畫一虎尾寨重劃範圍通盤檢討案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污水處理廠為住宅區、部分住宅區為保存區、污水處理廠一案
  20. 第二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21. 第廿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港口商埠地區都市計畫(部分墓地為火葬場用
  22. 第廿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一不含龍井鄉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體育場(十六)建設案。
  23. 第廿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豐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一案
  24. 第廿四案:台北市政廳西為變更台北市政府內江街原都市計畫高職用地為大專用地(供醫療設施及教學研究用)暨國小用地計畫案
  25. 第廿五案: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台北市士林區、北投區部分保護區、住宅區為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案
  26. 第廿六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開發台北新文化中心搬遷更基隆河(土林段)新生地北側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內政部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部分海濱遊憩區為軍事專用區)案
  2. 第二案:內政部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不含龍井鄉部份)農業區、住宅區、路、綠地、游樂為道路用地一案
  3. 第三案:內政部為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龍井鄉部分)農業區、工業區、鐵路、綠地、游樂、學校為道路用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