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報告事項-第十案:台灣省政府酉烏變更日月潭特定區計畫(一)機十五用地為觀光文化遊憩專用區,部分機十三、機十四、綠地、停車場用地為道路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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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2-011-effd24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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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三六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六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七五二六〇號函檢附計並函報請備案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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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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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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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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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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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退請臺灣省政府依左列各點補充相關資料到部後,再行提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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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帶條件變更機十五用地為觀光文化遊憩專用區部分,應補充觀光遊憩整體開發構想及細部規劃(包括遊憩旅次數、旅遊目的、停留時間及使用設施頻率、相閣遊憩設施及附近風景區分布與經營競合情形、山地文化活動特色及人口、交通運輸系統等調查與規劃,及對體觀光旅遊管理辦法、獎勵民間投資措施、建蔽率、容積率、允許使用項目等)相關規定二、一、請查明前揭變更內容是否位於集水區範圍內,並研提本案污水處理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