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報告事項-第十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坎圳市鎮都市計畫一部分類業區為道路、機關用
官方檔案下載頁面
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2-014-8e2f3c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三三次會議審決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十月十四日以一府建四字第一七三九一○號函檢附計畫書因報請備案等由到部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二之一。
-
四、變更內容及理由:詳引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變更後之「機關用地」應修正為「行政區」外,其餘準照台灣省政研核議意見通過,並囑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遴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