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審議事項-第十六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計畫(部分高密度住宅區為機關用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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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4-031-d62305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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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三三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六十七年八月十三日八二六府建四字第一六九九二七號函檢附計畫書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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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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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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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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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