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審議事項-第十七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台南市主要計畫(部分社教機構用地為變電所用地及變電所有地為社教機構用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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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4-032-46dd48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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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業經台灣省都委會第四三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台灣省政府六十一年八月十三日八一府建四字第一六九九二八號函檢附計畫書國等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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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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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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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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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