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審議事項-第二十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基隆市中山安樂及八斗子地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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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4-035-37349f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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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部都委會六十年七月三十日第三四四次會議審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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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灣省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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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以下簡稱編號)一、保護區變更為機關用地,應予修正為「郵政用地」,以符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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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編號四、住宅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仍應維持原計畫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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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編號十一商業區、堤防用地變更為綠帶,准照基隆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上開土地業已個案變更公告發布實施為學校用地,計畫書、因應予配合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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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編號十四住宅區變更為保護區、道路用地,書、圖標示不一致,應請查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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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編號十二、十三、十四之變更,係末依照都市計畫書、圖執行,為配合現況修正都市計畫乙節,應予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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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左列計畫書,國部分,應予查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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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計畫圖計五張,應於每張計畫圖上標明計畫案名,以利執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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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會八十年二四日第三三九次審決通過,案內變更部分佐宅區、保護區為道路用地乙案,應予查明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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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計畫書73頁,變更土地使用分區面積統計表源標明部分,應予查明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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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王席仁君、宋恭源君、林紫娟君等分別迺向本部所提陳情乙節,退請台灣省政府研提具體意見報部後,再行提會討論。ㄦ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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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敘准台灣省政府八十一年九月三日八一府都一字第一七二二六六號研究提意見略以..「經本府都委會第四二七、四三一、四三五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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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決議如后「(二)工廠仁陳情案,附帶條件變更為住宅區(包括附近地區),變更東西側部分變更為保護區。(二)宋恭源、林朱娟君陳情案維持原計畫。ㄧ到部,特再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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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本案除王席仁君等三件陳情案部分,准照台灣省政府六十一年九月三日八府都字第一七二二六六號函提研析意見通過外,其餘仍維持本會第三四四次會議決議文,並退請台灣省政府依照修正計畫圖後,報由內政部選予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