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3561-審議事項-第廿六案:台北市政府函為配合開發台北新文化中心搬遷更基隆河(土林段)新生地北側附近地區都市計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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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錄id
MOIO3561
案件id
MOIO3561-4-041-ae532a
概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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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本案前經本會八十一年九月八日第三五四次會議審決:「本案推請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專案小組成員另案簽請主任委員核可)前往實地勘查,研提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ㄧ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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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經簽奉主任委員核可,由李委員如南、余委員鍾驤、楊委員重信董委員美貞、曹委員奎平、王委員鑫、陳委員永仁、潘委員丁白張委員家祝組成專案小組,並由李委員如南為召集人,上開專案組業於本(八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前往實地勘查,並擬行專案)組審查會議,獲致具體意見,特提會討論。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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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一、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內政部遴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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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應以實際變更內容修正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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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變更計畫內容編號1、2、擬變更為「文教設施用地」部分,核與都市計畫法第十二條規定不符,應修正為「社教機構用地」,並分別指定作為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天文科學館使用,以資通(三)本案變更計畫內容編號5、變更防洪調節池北側土地為「公車調度35站ㄧ使用,基於環境、生態之考量,應修正為「公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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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部分變更計畫道路圖例之著色,未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規則L之規定繪製,應請查明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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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台北市政府工務局都市計畫處黎處長廷劭簡報要點列入紀錄。(詳附三本會下(三五七)次會議請台北市政府專案簡報「台北市綜合發展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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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緣起:(1)台北市綜合發展計畫係由台北都會發展親點檢討都市計畫,調整本市都市發展空間結構,建設多核心生活圈,賦予多樣化都市機能,以使市中心與郊區均衡發展。於該計畫內土地使用部門列有廿三處發展據點,其中「台北新文化中心計畫」即賦予為提昇士林地區購物、藝文與休閒活動功能,本案計畫內涵,完全符合上位計畫戰予之角色(2)本案係依據台北市議會第五屆第八次定期大會決議,應以商三為中心結合郊近地區整體規劃,除大型購物中心外並加強文化建設內涵,開發為「新台北文化中心」,以提昇市民文化生活品質而命名。故新文化中心之意旨乃依議會決議為兼具購物、休閒、藝文、教育等多功能之複合體,係以施政作為提昇現行購物行為融入多項文化活動之中;建請仍維持本府原報名稱。2、交通動線及停車需求之規劃。(一)本案之開發對全區交通所產生之衝擊分析與評估,本府已委託鼎漢顧問公司完成研究報告,預估於尖峯時將引入三二、四四三人次(一若轉換成交通量則為四八二九PCU),重要的衝擊將發生於土商路基地附近路段,於此研究中提出短、中、長期之改善策略,模擬改善策略後願示影響範圍內道路服務水準可達D級以上。(2)本案未來以百齡路及土商路為主要進出道路,故建議土商路全線拓寬為廿五公尺,而基河路在文化中心內部分路段廢除之後,則可於購物中心北面興建替代道路,以連接未來新闢道路與文林北路,模結果顯示基河路服務水準為C級,服務水準尚佳,並建議於基河路與士商路口增設號誌,以適應尖峯小時交通量之管制(3)在停車需求的預估方面,研究中經運研所所提之停車供需平衡法則與多元化使用土地開發之檢討,概估需二、一七〇部小客車停車位與三、一六五部機車停車位,為滿足停車空間之需要,則應分別於購物中心、科教館、電影館及天文台設置等量之地下停車空間,以求供需平衡。此外,為降低對平面交通之影響,建議於購物中心設置四個出口,科教館與天文台各設一個出入口,以分散街擊,使進出動線更為順暢。3、大型購物中心之定位及開發方式:(1)本計畫案內第三種商業區條於七十六年由批發市場變更定案,並指定作大型購物中心使用,本次檢討並未增加商業面積或使用強度。(2)本案大型購物中心有別於一般商業交易行為,其主要功能在帶動附近藝文活動之蓬勃發展。而投資者在開發時應依規定回饋適當規模之文化設施,透過購物、休閒、藝文活動氣之營造,達到最大吸引力。、(3)在本處研擬「鼓勵民間興建台北新文化中心購物休閒中心實施要點ㄧ中,對於土地地上權的設定、租金、權利金和營業額的抽取方式等,均已有詳盡之考量,並予明確規定並要求投資人回饋意樂庸、廿五號公園、河川美化、跨雙溪步橋等非營利性公共服務設施,而此等投資金額得依工程進度自開發權利金中扣抵之。該要點正在本市議會審議中。4、國小用地替代方案:(1)有關變更國小用地為社教用地乙節,業經本府教育局同意為准應未來發展需求,計畫於此鄉新光土地重劃時提供國小用地使用,作為替代校地。衡之該工業使用對環境之影響及應回饋之面積及與周圍已有之公共設施,應可劃設一國小用地替代。(2)由於近年來國小學童逐漸減少,而上課教室仍持續新建,以本案附近之土林、百齡、文昌等三所國小而言,共有六十六間空置教室,即若替代方案短期內無法執行,仍可透過學區之調整安排使用。5、公車調度站之規劃構想:.本案擬劃設防洪調節池北側實地部分為公車調度站乙節,已考量公車進出振動對堤防與堤岸土地之承載,以及車輛進出頻繁對交通流量均有負面影響,故擬配合境承公司都市設計之構想,尊重專案小組之建議,將公車調度站變更為公園用地,並考量公車之服務範圍與點位址,於開渡平原內另寬適當公平調度站用地。6、河濱公園平堤土方之預佔河濱公園係以綠坡方式設計,其平堤土方之來源為開挖各主體建築物之地下層廢土,估計有七十六萬立方公尺之廢土,由於天文台、科教館與視聽藝術中心等均已編列預算,故其開發時程較大型購物中心為早,另佑計河濱公園緩坡之填興土需十七萬立方公尺,故土方之來源與開發時程均可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