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三二二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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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89-05-27

時間:09:00:00

地點:本部第四〇二會議室

主席:許兼任委員水德劉兆田

紀錄彙整:鄭元梅

出席委員:委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出席單位:人員:詳見會議紀錄簿

案件:

宣讀事項
  1. 本會第三二一次會議紀錄
報告事項 / 備案事項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店都市計畫一部分住宔다區、農業區、商業區保護區、工業區、風景區、綠地、停車場用地、機關用地、道路用地、河川用地、自來水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部分自來水用地為人行步道用地案
  2. 第二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竹北(斗崙地區)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用地一案
  3. 第三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南投都市計畫(第一期)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計案。
  4. 第四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營擴大都市計畫(部分綠地、公園、農業區為水溝用地,部分綠地、住住宅區、農業區為機關用地,部分綠地變更為道路用地)。
  5. 第五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台灣省部分案。
審議事項
  1.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高埤特定區第一期發展區部分細部計畫道路案
  2. 第二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二苓地區都市計畫部份住宅區及部份道路用地為醫療用地(市立小港醫院)案
  3. 第三案:高雄市政廳西為變更高雄市楠梓區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道路用地為開(警察訓練中心)用地案
  4. 第四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原高雄市都市計畫部分商業區為機關用地(本市警局新興分局用地案
  5. 第五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原高雄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為學校用地(市立幼稚園用地、及機關用地案
  6. 第六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楠梓區八接中港、下墘田地區細部計畫乙通盤查討並配合變更主要計畫案
  7. 第七案:台灣省政府酌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8. 第八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土地要計畫(第一次通盤算計案。
  9. 第九案:台灣省政府酬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一期公共苑保留地案通盤檢討案
臨時動議
  1. 第一案:台灣省政府函為變更三重都市計畫一部分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機開闢地主為道路用地〡案。
  2. 第一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雄市左營區一一一號(汾仔村東北側部份)線館